各部门、各专业、各实验室:
为引导科技人员开展研发活动,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赋 能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根据《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 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聊城市重点 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遴选申报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计划项目为无资项目,项目资金自筹。主要是通过科技计 划的引导作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开展与社会民生相关的先进技术研究 开发与转化应用,提升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支持领域
(一)生态环保:高污染企业“三废”综合治理技术,赤泥、 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治理技术, PM2.5等颗粒物污染防控技术,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关键技术,塑料 污染治理技术,污水低成本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低排放燃料 与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垃圾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化肥、农(兽)药减施增效技术,生物农药技术,典型生态污染修复与重建技术,土壤污染防控技术等。
(二)公共安全:针对缉毒、新型犯罪形态的刑事侦控、现 场勘察、物证信息采集与检验鉴定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及新型毒品 的鉴别及其防治研究。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综合治理、重 大突发事故应急等安全生产技术。保密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火 灾探测及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剂与阻燃材料等消防技术与装备。 食品安全检测和快速预警技术。极端气候变化应对、重大自然灾 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新技术,交通事故预防预警与实时播报技术, 道路安全保障技术等。
(三)生命健康:常见和重大疾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 地方病、职业病等预防和诊疗技术,重大、多发疾病的高效、快 速早期筛查和干预技术,流行病预警预报与群防群治技术,少、 罕见病诊治与药物研发技术,新生婴儿遗传疾病大规模筛查与干 预技术,社区生活与养老综合服务技术,健康安全监测与应急报 警技术,适应于乡村、社区的远程医疗、移动医疗以及低成本医疗技术,预防保健、康复技术与小微设备,专用紧急医学救援等 应急技术装备,中医适宜技术,大宗、道地中药材种养植加工技 术等。
(四)节能降耗: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高耗能行业或区域节 能降耗共性技术,新能源利用、分布式能源优化控制等低碳技术, 余热余压深度回收利用技术,智慧型高效节水技术,清洁取暖技 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生活设施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等。
(五)社会化管理:以创新技术手段为前提的社会化管理信 息技术,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技术,数字社区服务以及教育培训 服务技术、科技文化融合示范技术、科技金融风险评估技术等。
(六)城镇化发展:智慧城镇建设技术,节约型城镇区域规 划与动态监测技术,城镇空间布局与系统设计技术,土地节约利 用技术,绿色建筑建造与施工技术,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集成示范新型村居建设技术,乡村厕所改造提升技术,乡村环境 综合治理技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循环农业技术等。
(七)乡村振兴: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技术创新、农业科技 成果示范推广和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主要包括现代种业与高效 育种技术、作物安全监测与防控技术开发、绿色低碳农业投入品 创制、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智能农机及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 加工、营养与健康食品开发、高效种养殖与绿色生产技术创制、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生物基材料、农业物联网、农产品 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等。
(八)其他事关民生发展的创新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在聊城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 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 研发或推广工作。省直驻聊单位和设有技术岗位的行政单位也可 申报。
(二)拥有固定的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 备一定的研发能力。
(三)具备较为完善的相关支持政策,为项目及其团队开展 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根据项目需要落实科研经费,确保项目 任务按期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 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组 织管理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五)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以上并不超过2 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以项目立项文件印发日为 启动时间。
(六)在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2 项及以上在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及在研各类科技计 划、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能以 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项目。
(八)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项目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 个,每增加1个合作单位最多增加2位成员。
(九)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 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四、申报管理
(一)申报程序。高校、市直有关单位(医疗机构)、县(市、 区)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受 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遴选、确保质量,在指标限额 内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推荐方式。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实行“专家提名推荐制”,由项目相同研究领域的省属科研高校、非聊城省直医疗机构正高级专家(不可与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有利益关系)给予打分提名推荐,每名专家限推荐3 项。推荐打分表见附件1。(申报人自行联系1位专家推荐)
(三)复审方式。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 对项目进行复审,如发现推荐项目质量较差,将取消该项目的立 项资格和提名专家的推荐资格。对符合条件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 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立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研究《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结合实际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遴选程序,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二)严格遴选条件。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照支持领域和申 报条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真正把基础性好、示范性强、社会 效益明显的项目遴选出来。
(三)出具相关报告。为保证项目创新性,请组织项目负责 人对项目的研究内容进行查新,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查新 报告(申报人提前自行联系查新,查新需要时间,市科技局可帮助查新,查新办公室电话:8378959)。涉及伦理的项目需要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提交伦理报告。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于7月17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完整版(附件1、附件3)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邮箱lykyc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后续通知报送纸质版材料(胶装一式三份)。
联系人:杨佳
联系电话:8271235(8235)
公务邮箱:lykyc1@163.com
附件1:专家推荐表
附件2: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4: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