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专业、各实验室:
为引导科技人员开展研发活动,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赋能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根据《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计划项目为无资项目,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主要是通过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开展与社会民生相关的先进技术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升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支持领域
(一)生态环保:高污染企业“三废”综合治理技术,赤泥、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治理技术,PM2.5等颗粒物污染防控技术,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关键技术,塑料污染治理技术,污水低成本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低排放燃料与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垃圾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化肥、农(兽)药减施增效技术,生物农药技术,典型生态污染修复与重建技术,土壤污染防控技术等。
(二)公共安全:针对缉毒、新型犯罪形态的刑事侦控、现场勘察、物证信息采集与检验鉴定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故应急等安全生产技术。保密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火灾探测及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剂与阻燃材料等消防技术与装备。食品安全检测和快速预警技术。极端气候变化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新技术,交通事故预防预警与实时播报技术,道路安全保障技术等。
(三)生命健康:常见和重大疾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预防和诊疗技术,重大、多发疾病的高效、快速早期筛查和干预技术,流行病预警预报与群防群治技术,少、罕见病诊治与药物研发技术,新生婴儿遗传疾病大规模筛查与干预技术,社区生活与养老综合服务技术,健康安全监测与应急报警技术,适应于乡村、社区的远程医疗、移动医疗以及低成本医疗技术,预防保健、康复技术与小微设备,专用紧急医学救援等应急技术装备,中医适宜技术,大宗、道地中药材种养植加工技术等。
(四)节能降耗: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高耗能行业或区域节能降耗共性技术,新能源利用、分布式能源优化控制等低碳技术,余热余压深度回收利用技术,智慧型高效节水技术,清洁取暖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生活设施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等。
(五)社会化管理:以创新技术手段为前提的社会化管理信息技术,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技术,数字社区服务以及教育培训服务技术、科技文化融合示范技术、科技金融风险评估技术等。
(六)城镇化发展:智慧城镇建设技术,节约型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技术,城镇空间布局与系统设计技术,土地节约利用技术,绿色建筑建造与施工技术,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集成示范新型村居建设技术,乡村厕所改造提升技术,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循环农业技术等。
(七)乡村振兴: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技术创新、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主要包括现代种业与高效育种技术、作物安全监测与防控技术开发、绿色低碳农业投入品创制、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智能农机及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营养与健康食品开发、高效种养殖与绿色生产技术创制、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生物基材料、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等。
(八)其他事关民生发展的创新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在聊城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研发或推广工作。省直驻聊单位和设有技术岗位的行政单位也可申报。
(二)拥有固定的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
(三)具备较为完善的相关支持政策,为项目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根据项目需要落实科研经费,确保项目任务按期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五)在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2项及以上在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及在研各类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项目。
(七)为避免挂名现象,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项目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每增加1个合作单位最多增加2位成员。
(八)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四、申报管理
(一)申报程序。高校、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遴选、确保质量,在指标限额内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推荐方式。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实行“专家提名推荐制”,要求各项目由项目相同研究领域的省属高校、省直医疗机构正高级专家(不可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利益关系)给予打分提名推荐,每名专家限推荐3项。专家推荐打分表见附件1,由各项目申报人提交。
(三)复审方式。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如发现推荐项目质量较差,将取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和提名专家的推荐资格。对符合条件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立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研究《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遴选程序,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二)严格遴选条件。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照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真正把基础性好、示范性强、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遴选出来。
(三)出具查新报告。为保证项目创新性,请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内容进行查新,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查新报告。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申报人于7月26日上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kyc1@163.com,汇总表备注所属科室。
联系人:杨佳
联系电话:8271235(8235)
公务邮箱:lykyc1@163.com
附件1:专家推荐表
附件2: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4: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7月1日
附件4:2024年度聊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政策引导类)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