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专业、各实验室:
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鲁编办发〔2020〕10号),定于近期开展首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以来,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形成的著作(含译著)、论文、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仅报送电子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附书籍或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成果正文照片以资证明,未发表的成果需提供结题证明。
(二)提供的有关证明可选pdf或doc格式,图片须选jpg格式并保证清晰度、不小于3000×2000像素。
(三)申报成果须相应填写《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组织单位对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 》(见附件2)。
(四)成果文档归集于同一文件夹并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科研成果汇总表》为1号文档。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市成果(×年×月×日)。请将文件夹压缩为rar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涉密成果请按照保密规定处理。
三、申报组织及时间要求
请于2020年12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西区四楼综合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 4635(8271635)
附件:科研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