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预约挂号 图书馆 医务社会工作部 OPO办公室 行风建设 下载中心 进修
    •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新闻
      • 医院公告
      • 医院视频
      • 法制宣传
    • 科室介绍

      • 国家级重点专科
      • 山东省临床
        重点专科
      • 山东省医药
        卫生重点专业
      • 省级特色专科
      • 临床科室
      • 医技科室
      • 实验室
    • 专家介绍

    • 科研教学+

      • 科研动态 | 院校教育  
      • 科研成果 | 继续医学教育
      • 科研机构 | 规范化培训 
    • 药事管理+

      • 伦理委员会
      • 国家药物临床
        试验机构
      • 规范化培训
    • 医疗护理

      • 医疗规范
      • 护士风采
      • 护理规范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 | 领导信息
      • 资质标识 | 政策法规
      • 应急管理 | 采购信息
      • 收费信息 | 环境引导
      • 诊疗服务 | 财务信息
      • 行风与投诉 | 科普健教
      • 便民服务 | 疫情防控
      • 限制类技术与手术操作授权目录
      • 信息查询
    • 医院文化

    辅助检查

  • 综合信息
  • 专家排班
  • 医保信息
  • 辅助检查
  • 健康查体
  • 门诊导航
  • 住院须知
  • 磁共振患者检查须知


      (一)禁忌症    1.身体内装有心脏起博器及神经刺激器者严禁扫描,并避免进入5高斯线以内(即磁体间内);

      2.体内存有动脉瘤夹、眼球内金属异物者应禁止扫描;

      3.高烧患者应禁止扫描。

      4.为了确保安全凡进入磁体间人员必须经安检门监测。

      (二)相对禁忌症    1.如体内有金属异物(假牙、避孕环、金属植入物、术后金属夹等)位于扫描范围内时,应慎重扫描,以防止金属物运动或产热造成病人损伤,金属物亦可产生伪影而妨碍诊断。如扫描其它部位;亦应注意病人有无不适感;

      2.昏迷、神志不清、精神异常、易发癫痫或心脏骤停者、严重外伤、幽闭症患者、幼儿及不配合的病人应慎重扫描,要在医生或家属监护下进行;

      3.孕妇和婴儿应征得医生同意再行扫描。

      (三)扫描注意事项    1.病人必须去除一切金属物品,最好更衣,以免金属物被吸入磁体而影响磁场均匀度,甚或伤及病人;

      2.扫描过程中病人身体(皮肤)不要直接触碰磁体内壁及各种导线,防止病人灼伤;

      3.纹身(纹眉)、化妆品、染发等应事先去掉,因其可能会引起灼伤;

      4.病人应戴耳塞、以防听力损伤;

      5.准确输入病人体重。

    医院地图关于我们

    地  址: 聊城市东昌西路67号 邮编:252000 电话:0635-5099120 医院信箱:lcsrmyywz@163.com

    急救电话:0635-8276120  聊城市人民医院投诉电话:0635-5099120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635-8436356
    急救转运预约电话:0635-8276120 ,0635-8276345

    Copyright 2018 聊城市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20009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