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预约挂号 图书馆 医务社会工作部 OPO办公室 行风建设 下载中心 进修
    •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新闻
      • 医院公告
      • 医院视频
      • 法制宣传
    • 科室介绍

      • 国家级重点专科
      • 山东省临床
        重点专科
      • 山东省医药
        卫生重点专业
      • 省级特色专科
      • 临床科室
      • 医技科室
      • 实验室
    • 专家介绍

    • 科研教学+

      • 科研动态 | 院校教育  
      • 科研成果 | 继续医学教育
      • 科研机构 | 规范化培训 
    • 药事管理+

      • 伦理委员会
      • 国家药物临床
        试验机构
      • 规范化培训
    • 医疗护理

      • 医疗规范
      • 护士风采
      • 护理规范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 | 领导信息
      • 资质标识 | 政策法规
      • 应急管理 | 采购信息
      • 收费信息 | 环境引导
      • 诊疗服务 | 财务信息
      • 行风与投诉 | 科普健教
      • 便民服务 | 疫情防控
      • 限制类技术与手术操作授权目录
      • 信息查询
    • 医院文化

    重大事项

  • 行业性政策法规
  • 内部规章制度
  • 重大事项
  • 聊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医保报销政策


     聊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医保报销政策

    尊敬的医保职工、居民:

    感谢您的信任,为了您能顺利的享受医保待遇,敬请了解以下内容并按照医保规定就医治疗:

    1、住院当天请务必将医保证或居民卡交至医保大厅(迟交、未交证件者无法报销),出院时请先到医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比例:

    合同单位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包括城市居民、农村居民)

    报销比例(约)

    83%

    自然疾病60%

    意外伤害50%

    起付线(元)

    1000元

    900元

    封顶线

     

    自然疾病12万、意外伤害6万

    注:经医保审核后在医保报销目录内且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方可纳入以上比例。

    起付线为住院后先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金额,封顶线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金额。

    3、 医保患者如在住院前3天进行门急诊检查(仅限检查费),或持有工会会员证,请在住院当天交至医保大厅,逾期将无法受理。

    4、 医保、居民患者符合住院标准并经联网确认后,为了切实减轻您的经济负担,我们会为患者预付部分住院费用,请您做到心中有数。

    5、 外伤、中毒患者应如实向医生告知外伤原因,并开具相关证明,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或刻意隐瞒,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6、 住院期间非特殊原因不准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向病区请假,否则一经查实,医保将不予报销。

    7、 住院时严禁冒名、挂床,一经发现,取消医保、居民报销待遇,并根据市医保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8、 居民大病患者二次补偿在我院医保结算时直接完成,二次报销起伏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合规费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请您出院时注意查看结算单。

    聊城市人民医院全体职工祝您早日康复

     24小时医保服务热线13346251905

     

    医院地图关于我们

    地  址: 聊城市东昌西路67号 邮编:252000 电话:0635-5099120 医院信箱:lcsrmyywz@163.com

    急救电话:0635-8276120  聊城市人民医院投诉电话:0635-5099120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635-8436356
    急救转运预约电话:0635-8276120 ,0635-8276345

    Copyright 2018 聊城市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20009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