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医保报销政策
尊敬的医保职工、居民:
感谢您的信任,为了您能顺利的享受医保待遇,敬请了解以下内容并按照医保规定就医治疗:
1、住院当天请务必将医保证或居民卡交至医保大厅(迟交、未交证件者无法报销),出院时请先到医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比例:
合同单位 |
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包括城市居民、农村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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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约) |
83% |
自然疾病60% |
意外伤害50% |
起付线(元) |
1000元 |
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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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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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疾病12万、意外伤害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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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医保审核后在医保报销目录内且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方可纳入以上比例。 起付线为住院后先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金额,封顶线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金额。 |
3、 医保患者如在住院前3天进行门急诊检查(仅限检查费),或持有工会会员证,请在住院当天交至医保大厅,逾期将无法受理。
4、 医保、居民患者符合住院标准并经联网确认后,为了切实减轻您的经济负担,我们会为患者预付部分住院费用,请您做到心中有数。
5、 外伤、中毒患者应如实向医生告知外伤原因,并开具相关证明,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或刻意隐瞒,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6、 住院期间非特殊原因不准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向病区请假,否则一经查实,医保将不予报销。
7、 住院时严禁冒名、挂床,一经发现,取消医保、居民报销待遇,并根据市医保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8、 居民大病患者二次补偿在我院医保结算时直接完成,二次报销起伏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合规费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请您出院时注意查看结算单。
聊城市人民医院全体职工祝您早日康复
24小时医保服务热线1334625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