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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患方直接投诉,接受各科室医疗纠纷、异常医疗信息报告;遇有重大医疗纠纷,及时通报所涉及科室的主任,及时向医务处、医院相关领导报告。

      二、对一般医疗纠纷,与所涉及科室的医疗安全协管员进行事实调查、证据保全、说服解释,制定并执行解决方案。

      三、对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和分析研究,发现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和医疗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

      四、对医疗文件的法律效用有审阅、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及方案的责任。

      五、在已经进入医疗鉴定或司法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中,负责组织、协调医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的工作,负责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学会、人民法院联络,代理相关法律事务,负责聘请律师,依法组织有关人员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六、对重大医疗纠纷,会同相关科室主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一同确定医院立场、拟定解决方案、制定医患协议文本,参加鉴定、诉讼等各项具体工作。

      七、制定并落实全院医师卫生法律、法规及防范医疗纠纷的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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