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分院:
为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开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山东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卫医字〔2023〕4号)及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度要求,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2024年各临床、医技科室申报的手术及操作名称、分级进行了审批,现将审批结果公布,请各科室即日起,严格按照授权目录执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