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省残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残联发〔2019〕20号),启动实施全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聊城市人民医院作为手术定点医院,具体开展救助工作。
项目申请条件:经省级专家组评估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山东省户籍18周岁以下肢体残疾儿童。
接受救治流程:
1门诊就诊:患儿在监护人陪同下到小儿骨科门诊就诊,经评估后,若符合救助条件,医师向患儿监护人出具《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医院专家评估意见表》,患儿监护人完善表格信息。
2提出申请:门诊就诊后,患儿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医务社会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由工作人员通过申请系统向省项目办提出申请,所需材料为:《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医院专家评估意见表》、肢体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疾病诊断治疗证明材料(影像资料、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
3材料审核:由省项目办对患儿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系统通知工作人员,若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原因,监护人如有异议可向省项目办提出复核。
4救助实施:审核通过后,医务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患儿监护人,患儿即可到医院接受手术救治。
5费用结算:省项目办定期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受助儿童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保险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的病历及收费票据资料。省残联按项目规定确定医疗费用补助金额与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结算。医院收到省残联救助款项后,将救助费用打入患儿监护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