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8-07
“住建局个别干部不仅自己在外面做塔吊生意,还向其他做塔吊生意的老板索要好处……”日前,江苏省灌南县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
对方匆匆说了一句话就挂断了电话,巡察组工作人员回拨号码,发现对方不是正在通话就是关机。
“到底是有人恶作剧,还是因为有顾虑而不接电话?”接到电话的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向第二巡察组组长进行反馈。
“对方专门打电话反映问题,有线索我们就一定要查清楚。既然电话里面提到塔吊,我们就从塔吊查起。”该巡察组组长决定兵分两路展开核查。
一路负责查阅县住建局职工花名册、塔吊安装审批等材料,另一路则负责走访在建工地、约谈相关人员。初步掌握情况后,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批工作的赵某某进入巡察组的“视野”。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巡察组工作人员首先梳理了近3年赵某某审批的塔吊安装申请资料。发现2019年至2020年期间,某机械租赁公司先后5次申请安装塔吊,赵某某均以材料不齐予以拒绝,直到第6次申请才得以通过审批。
“行政审批早已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项目承办人必须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为什么这家公司申报了6次才通过?”带着相关台账资料,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赵某某进行核实。
“这家公司老是丢三落四,每次送材料的人都不一样,材料也带不全,我也没有办法,很多材料还是我帮着复印的……”面对质疑,赵某某振振有词地说。
这么重要的审批环节,公司会如此犯糊涂吗?巡察组工作人员随即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详细了解情况。
“赵某某是故意卡我,其实就是想让我跟他‘意思’一下。之前的举报电话也是我打的,后来不接电话,是考虑到以后还要做塔吊生意,不想得罪他。”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这家公司负责人道出实情。
在取得相关证据之后,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全面深入核查。
经查,2009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间,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与管理服务对象合伙购买塔吊,并获取租赁费;利用行政审批的职务便利,向合伙人、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塔吊租赁费和好处费;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友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最终,赵某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针对巡察发现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灌南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整改问题129个,推动出台营商环境方面管理制度30余项。(通讯员 杨莹 徐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