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7-0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强 通讯员 李凯 王鹏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紧扣“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求,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先导作用,统筹推进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实现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有机贯通。
强化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夯实专责监督
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青岛市纪委监委统筹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监察工作向市管、区管功能区和镇(街道)延伸,完成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分类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及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青岛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督执纪执法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市委定期分析反腐败形势、研判政治生态,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监督处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主干位置。青岛市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协助市委出台《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意见》等,制发10余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入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逐年逐单位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评议考核,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纪检监察机关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青岛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内部纪法贯通机制,出台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分类制定完善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直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功能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程,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等107项制度规范,细化明确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各环节工作程序,推动执纪执法相互贯通、有机衔接。
为确保法法顺畅衔接,青岛市建立健全外部法法衔接机制,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市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实施细则等6项制度,建立起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高效顺畅的法法衔接机制。编印职务犯罪案件取证认证工作指南、受贿罪实务参考,制定证据审核及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规范,全面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取证工作,确保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为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内控机制,青岛市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各部门单位及各专案组、巡察组设立内部监督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教育管理监督。推进完成市、区两级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定期组织向党外人士及特约监察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形成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格局
纪检监察监督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盯紧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9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监督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青岛市纪委监委健全监督体制机制,出台并逐年升级完善《精准监督导航》,推动规范精准履行监督职责。深化基层监督,深入开展重复、越级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化解等专项行动,实施“红、黄、绿”色标动态管理,做到“初次举报及时办、重复举报重点办、上级交办马上办”,累计化解重点信访问题447件;探索推进“清廉村社”建设,开展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为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格局,青岛市纪委监委出台系统内部工作办法,探索建立“室组地”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导图,健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同向发力;在系统外部,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出台工作办法,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协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