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聊城市纪委监委
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摆正自身位置,把好用权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为党分忧、为民谋利,不辜负党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就是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人民。现实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牢记党的宗旨,把百姓的疾苦挂在心头,挑重担、走在前,认真尽责地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但是,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权力是“某个上级恩赐的”,或是“自己努力挣的”,或是“谁也管不着的”,比如今天通报的3起基层乱收费典型问题中的违纪干部,比如今天剖析的冠县斜店乡卫生院院长李某某等等,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任性而为,损害了群众利益,抹黑了党委政府形象,影响恶劣。
如何看待权力和正确行使权力,是摆在每一名党员干部面前的必答题。作为履行职责时被赋予的一种影响力、控制力和支配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在为民谋福祉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滥用者,不但侵害群众利益也伤及自身。那些翻车落马、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根本原因就在于权力观出现扭曲,把权力当作满足个人欲望的工具,擅权妄为。每个共产党员,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任何组织或个人被赋予的权力,都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都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一旦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被权力任性带来的快感淹没敬畏之心,结局必然是脱轨越界,翻车落马。
权力是一杆秤,能称出党员干部的立场原则和党性观念;权力是一面镜,能照出党员干部是为民谋利还是以权谋私。党和人民把权力交到了自己的手中,也给予了相应的各种待遇,党员干部就应该珍惜这种信任,在始终保持敬畏纪法之心,不让权力跑偏脱轨的基础上,全心全意、满腔热忱、不计得失且富有成效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为群众谋利从来没有大小之分,只要是冲着为群众谋好处去的,都值得称赞,党员干部都应有这份初心、这份情怀。多替群众着想,多听群众意见,更要经得起群众抱怨,多从自己工作上找问题找原因,一定能用真心真情、真正的行动来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支持。
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今日权在手,倾心为人民,才对得起在党旗下的铮铮誓言,对得起共产党员的光荣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