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廉政网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监委和桐庐县委批准,桐庐县纪委监委对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蔡忠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蔡忠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识淡漠,严重违犯党纪和政务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桐庐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忠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桐庐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