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聊城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警示,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规,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聊城市纪委市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经管站原站长马胜宽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14年12月,马胜宽任职期间,个人出资10.5万元以其妻侄的名义注册成立了聊城市东昌府区协农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协农合作社),2015年至2017年,马胜宽经与辖区三个村庄商议,将三个村庄的45万元扶贫资金入股其实际控制的协农合作社进行经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梁水镇镇党委将马胜宽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绪涛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曹绪涛违规在东阿百年堂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兼职,为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期间在该公司领取报酬1.58万元。2018年6月,东阿县纪委给予曹绪涛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棉纺织厂学校干部翟庆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翟庆华违规在莘县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物业经理,期间在该公司领取报酬4万元。2018年7月,莘县监委给予翟庆华政务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着力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自觉廉洁从政,切不可为一己私利挑战党纪党规。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确保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新形式、新动向,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