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聊城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聊城市纪委市监委现对5起酒驾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职工连丙强酒驾问题。2018年10月17日下午14时30分,连丙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午间饮酒的情况下,驾驶四轮电动车外出公务采购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52.3毫克/100毫升。连丙强受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聊城市纪委给予连丙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梁辉酒驾问题。2018年10月20日21时14分,梁辉在当天中午饮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1毫克/100毫升。梁辉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聊城市纪委给予梁辉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古楼派出所人事代理人员马相博酒驾问题。2019年1月18日21时33分,马相博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4毫克/100毫升。马相博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聊城市纪委给予马相博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城市园林管理处职工刘强酒驾问题。2018年10月4日14时25分,刘强午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3.6毫克/100毫升。刘强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聊城市纪委给予刘强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水利工程总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处职工陈甲保酒驾问题。2018年10月21日22时9分,陈甲保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8.1毫克/100毫升。陈甲保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聊城市纪委给予陈甲保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危害性,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上全面准确到位,彻底摒弃侥幸心理、特权思想,时刻绷紧纪法弦。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肃处理、通报曝光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实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