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越城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联合对绍兴市口腔医院医生徐春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察立案调查。
经查,徐春华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徐春华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廉洁从业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贪污犯罪,金额巨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给予徐春华开除处分;越城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将徐春华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调查期间,徐春华作了反思和检讨,在其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其出现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自身的无知、贪婪和侥幸心理。一开始只是想赚点外快,补贴一下家庭开支,私自收费的患者数量是几人到十几人,数额从几万到十几万,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人数从几十人上升到数百人,金额也从几十万到数百万,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其认为自己像一个蛀虫一样蚕食医院的利益,把医院当做个人的提款机,不但走错了方向,还不知悔改、不知回头,才会落到今天这样的下场。其感到非常的后悔和内疚,愿意主动退缴自己的违纪违法所得,争取得到组织上的宽大处理,从轻发落,能让其有机会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回归社会。
徐春华简历
徐春华,男,汉族,浙江绍兴人,1975年5月出生,群众,199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
1995.07 — 2007.12 绍兴市牙病防治院(绍兴市口腔医院的前身)口腔医生
2008.01 — 2014.03 绍兴市口腔医院正畸科科长
2014.03 — 2018.09 绍兴市口腔医院正畸科医生
2018.05 — 接受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