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聊城市人民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培训。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本江,基金监管科科长李大龙应邀对本院职工进行了专题培训。全院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业务骨干、职能科室等五百多人参加了培训,聊城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胥庆华、夏章勇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刘海峰主持。
李大龙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具体内容对本院职工进行了专题讲座,讲座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立法思路、监管机制、具体内容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内容丰富、立意深刻,与会人员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及《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
《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是医疗保障领域立法工作的关键突破,对加快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有效促进医疗保障基金有效使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罗本江在总结中介绍了聊城市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及监管工作,他指出我国医保的特点是“织密网、兜底线、保基本、可持续,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指出了医保基金的原则特点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超支分担”。罗本江反复提出医保基金监管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等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以实际案例分析了医保监管面临的风险和形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后,违规行为将上升为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要高度重视,今年我市将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通过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建立现场行政检查制度、现场协议稽核制度,用好医保联席会议平台,建立四个双向移交制度。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院会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及培训工作,全员学习,认真执行,确保医保基金在我院的合理合规使用,保障医保基金在我院的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