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4日,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文件,确定我院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将我院作为省级医院进行管理。
2014年3月份以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申报评估工作,要求申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具有较强区域辐射能力、整体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经过两轮专家评审和现场审核,我院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评审专家和省卫生计生委领导的一致好评,认为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达到省级医院的标准,并确定我院与另两家医院为第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为更好地发挥我院的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省卫生计生委将在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使我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与省级大医院保持同质化水平。(李彩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