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规定,《聊城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条“招聘范围和条件”中增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符合增加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如未通过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151-脑科医院护理部(二)、164-护理学(二)、165-社区办(一)等护理本科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如未通过国家规定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在系统内上传《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需应聘者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特此公告。
附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聊城市人民医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