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为公开、透明选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高招标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聊市医〔2023〕97号《聊城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办公用房、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 列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列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名单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具备熟悉政府采购、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5人;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能够至少指定1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业务各环节的专人负责我院项目。
三、报名及材料递交
1. 时间:2024年4月22日12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12时00分。
2. 遴选文件获取及材料递交: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