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专业、各实验室: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本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配合市科技局的工作,提高我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通过率并建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库,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提交项目培育申请。有关工作的要求和相关事项如下:
1. 本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必须经过聊城市科技局的培育后方可申请,对未经培育的项目不予推荐。
2. 项目培育实行依托单位申报、县级主管部门或科技研院所主管单位推荐制,并由依托单位统一报市科技局。
3. 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要积极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下一步将作为 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市科技局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辅导和初评,对符合初评合格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优先推荐至省科技厅。
4.2023年5月4日前将市级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统一盖章报送科技局,电子版发至邮箱majingkjc@163.com。
联系人:马静
联系电话:8271235(8235)
科研处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条件和项目类别
2、本年度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汇总表
3、本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普通类申报书模板(青年面上)
4、本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省优青)基金申报书
附件:附件1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条件和项目类别.docx
附件:附件2 2023年度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3 2023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普通类申报书模板(青年面上).docx
附件:附件4 2023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省优青)基金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