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专业、各实验室:
为提升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助力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通知和《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 35 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围绕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入系统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取得重大突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具备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学术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原则为:青年项目不低于 2 万元/项,面上项目不低于 3万元/项,重点项目不低于 5 万元/项。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
(二)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申请面上项目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申请 重点项目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1967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承担省中医药科技在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中有违背科学 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3.申报主要内容超出本年度申报指南(见附件1)或已获其它项目或基金资助的。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作为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国家部委、省相关厅局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
(三)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四)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五)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者不予受理。
(六)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创新团队等申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给予立项支持。
(七)设立 2021 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研究专项,申报项数不计入限额,非 2021 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 法入选项目申报“中医药特色疗法研究”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书(上、下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至科研处,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5月23 日 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静
联系电话:8271235(8235)
附件:1.2022 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书(上、下册)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