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专业,各实验室: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山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并能够为本单位立项项目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补助经费。
(二)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为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我省医药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正在承担国家、省及我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3.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
(五)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保健项目申报不在以上限额中,采取纸质申报方式,具体请与省保健局肖宁联系,联系电话:0531-51766350.
三、申报程序
申请书(附件1)、申请活页(附件 2) 纸质版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申请书、申请活页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统一盖章报送,
(三)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静
联系电话:8271235(8235)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活页
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4.2021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