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 明确登记范围
山东省内单位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省外合作研 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 科学成果等)其中:
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 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 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申报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二、 规范登记流程
成果登记申报个人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 统(V10.0)并安装,填写完整后导出电子版文件。
三、严格填报要求
1.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 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
2.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 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以不用填 写。
3.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 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必须填写详细完整。基金 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4. 如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者重大项目需填写科技成果转化 表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以电子版格式填写和报送。
报送时间、联系电话
1. 请务必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全部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科研处(西区四楼综合办)。
联系人:李雪 电话:8271635(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