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专业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确定开展 2019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并能够为本单位立项项目提供不少于 2 万元的补助经费。
(二)申请人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具有正高职称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3.正在承担国家、省及我委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五)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
(六) 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
(七)2018 年我委公布的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立项项目未办理立项合同的单位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见附件 1)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申报。登陆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书面申报。书面申请书正反面打印一式 3 份,报至科研处,科研处统一盖章。
(三)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8 日 17:00 时。
联 系 人:马静
联系电话:8271235(8235)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科研处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