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专业、实验室:
我院计划对200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等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国家级、省级奖励。本单位独立申报获得的奖励,由第一完成人员提供证书,市级奖励不需要提供。联合申报获得的奖励由排名最靠前的人员提供奖励证书。
2、正式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SCI、中文核心、中国科技核心收录)。为避免重复申报,本单位独立发表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提交论文电子版、纸质版,SCI论文将文章题目、作者、单位按照顺序翻译成中文。联合发表论文由通讯作者或排名最靠前的人员提供。
3.成果转化。专利权人为本单位的发明专利,由专利权人提供产品转化应用的相关批准文件、批准文号,出库证明等资料。
实验室成果转化,由实验室负责人提供转化临床应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注意事项
1.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2.本次报送材料时间范围:
200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奖励,上次已提交过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
三、联系方式及截止时间
1、以上材料建立个人文件夹,科室汇总后,于3月10日前发送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以科室为单位报送到科研处(西区四楼综合办公室)审核,不提交原件材料的视为放弃。不接受任何个人发送的材料。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 张磊 联系电话: 8271635内线4635
科研处
201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