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专业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财教〔2017〕29号)及省局有关通知精神, 山东省2018年第1 批专利资助申报即日起开始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山东省2018年第1批专利资助,范围包括:
1.2018年1月1日-6月30日(证书上的授权公告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2.2018年1月1日以来的PCT国际专利申请;
3.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1.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2000元。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0000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0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3.PCT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0000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4000元。
三.申请主体及经办人
1.申报主体:专利申请人(权利人),且该专利的第1 申请人(权利人)隶属于聊城市行政区域内。
2.经办人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职务发明应是本单位职工,经办人处手写签名。
四、申报专利资助应当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报省资助资金的单位应填写《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1)、《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2)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单位证明;个人应填写《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1)、《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附3)和身份证明。单位和个人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国内发明专利证书首页。
2.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
3.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1-3资料为复印件,单位申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
(二)如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为2个(含2个)以上,还应当提供共有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的同意书(附4)。
(三)如收款人单位名称与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名称不一致,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名称变更等);个人的必须一致。
(四)职务发明的纸质材料中《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在左上角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2)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附3)空白处签名。
(五)电子版只报Excel格式的《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2)或《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附3),发到邮箱
五、有关事项
1.审查与公示:市局初审、网上录入、汇总完毕后,上报省知识产权局;省局审批完毕分批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资助工作”栏目中予以公示。
2.兑付:公示15天(电话:0531-88198591)无异议后,省局开始兑付资金。单位的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直接拨付到单位账户,个人的通过邮政汇款方式邮寄汇款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 张磊
联系电话:4635(8271635)
聊城市人民医院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