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根据《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现组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18年年度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度审核结果作为导师能否参加2018年导师与研究生双向互选的重要依据,各位导师应实事求是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导师资格。
二、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带教2018级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格,将不安排与2018级研究生双向选择。
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应具备的条件:
1、在职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指导和培养研究生。
2、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国内或省内率先开展技术项目,技术成熟,得到学术同行的充分肯定,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
3、有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论文写作的能力。近五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著不少于2篇,或SCI、EI收录不少于1篇;
(2)有省级或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成果首位人员(包括专利、新药、新技术、新产品、新行业标准等);
(3)取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署名一等奖的前5位,二等奖的前4位,三等奖的前3位);或取得厅局级科技成果奖(署名一等奖的前3位,二等奖的前2位,三等奖的首位)。
四、材料报送:
1、电子版:各位导师于5月25日前将填写的《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泰山医学院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泰山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纸质版:各位导师于5月25日前将填写的《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纸质版一份送至西区综合办公区,联系人蔡啸8271635(4635)。
教育处
201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