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科技局的安排,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根据有关要求,自即日起,凡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完成人须报送“聊城市科技成果登记承诺书”,要求原件一式二份。未报送承诺书的一律不予登记。
科教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