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聊城市科技局安排, 2016年度聊城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办法和条件
(一)申报、推荐办法
2016年度聊城市科学技术奖励继续实行不限额申报和推荐。
2016年度聊城市科学技术奖不设科学技术最高奖。
(二)申报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项目除符合《聊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经市科技局成果登记,同时为2015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科技成果(以验收意见、鉴定证书为准);
2、列入国家、省部级、市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申报推荐。
3、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16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二位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社会公益类项目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首位获奖人员再次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需间隔一年以上。
5、项目技术创新的证明材料,须征得论文论著作者或知识产权权属人、发明人的同意,出具知情同意书(样式见附件)。
6、申报科学技术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完成人员顺序必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完成人顺序一致,不得重复使用已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论文论著等支撑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申报系统已增设查重功能);
二、申报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推荐材料
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今年参加申报奖项的人员,先填写“2016年聊城市科技进步奖申请表”发送至邮箱:资料审核后请于9月21日-9月23日前统一到我处领取登录号及密码。
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可以从市科技局网站科技直通车登录,或者从直接登录。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需带科推荐书正式版水印)。电子版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推荐材料包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二份,其中原件(验收意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应用证明、盖章、签字等)1份,右上角注明。
2、推荐截止时间: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6年10月25日报送科教处(西区四楼综合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网络版推荐材料截止后,请及时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以免影响评奖。
三、联系方式
电话:4635(8271635)、8235(8271635)
联系人:李雪 张磊
科教处
2016年9月18日